2007年1月2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商品房超合同面积怎么办

  吴先生问:
  我们购买的住房,在付款时为120平方米,拿钥匙时却成了135平方米;另外,房款付清后,领取房产证时还要收我约5000元的维修基金。请问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作答:具体要看你当初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如何对面积差异处理作出约定的。如果对面积差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以面积差异达到3%作为界限,对超过该界限的部分房款应当由房地产公司承担,产权属于购房者。物业维修基金是按照住宅面积每平方米进行计算的,如果有异议,可以询问计价标准或向价格行政机关投诉反映。